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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瑞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通知
各位笔试入围的考生:
     根据2009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定于2009年4月13日对我市笔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14日上午对报考市人民法院法警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
   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入学时原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及报考专业(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材料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报考专业(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材料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法院系统人民警察的,同时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所需衣服、鞋子请事先准备。
       资格复审地点:瑞安市人事局(瑞安市万松东路市政府综合楼5楼西首门厅)
       体能测评集中地点:瑞安市人民法院大门口(4月14日上午8时)
 
 
                               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
                                      瑞安市人事局
                               200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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