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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下镇赵宅村实行三项制度改进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
来源: 发布时间: 2009年06月19日 浏览次数:
塘下镇赵宅村地处塘下镇中心区,全村户籍人口4703 人,村集体资产达8亿元,2008年村集体收入达 800万元,是我市基础设施较齐全、经济实力较雄厚、创建基础较厚实的村。但该村社情较为复杂,2004年曾发生过集体罢免村委会事件。对照示范村创建“五个有”标准,该村从完善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入手,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着力构建健全、和谐的组织机构。其主要做法是:
一、实行“一事一议”制度。由村两委拟定方案后,交党员大会讨论,最终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会议内容如有数条表决项目的,则进行逐条讨论、逐条表决,之后由村民代表在表决簿上签名,杜绝了以签到簿代替表决簿、村干部擅自在会议记录上增加表决内容的不规范做法。
二、实行村民代表会议观察员监督制度。该村规定,凡不是现届村民代表的历届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均可作为观察员,列席村民代表会议,对会议进行全程监督,并在会议上有建议权。这种做法一方面取得了历届书记和主任的信任,防止了当前农村较多村不稳定情况往往由历届村干部发动的消极情况;另一方面,由于历届村书记和主任工作经验丰富,切身体验过村级工作的各方面难处,在会议上会说公道话,可引导村民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三、实行重大事务表决全程实录制度。该村在表决牵涉人数较广、调整利益较大、村民争议较多等重大事务时,利用摄像机对表决全过程进行摄像,并作为重要资料备案存档,保证了表决过程的公开、公正。如 3月份制定《赵宅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村规民约》时,由于涉及村民利益较大,该村便对表决现场进行摄录,村民反响不错。
新的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实施以后,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群策群力,提高了会议质量;二是提高了决策透明度,村民可以通过查阅会议现场录像,避免了因群众猜疑而引发干群矛盾的问题;三是及时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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