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星级站点”分类管理的通知

瑞远教办〔20097

 

各街道党工委,各镇、乡党委:

为扎实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工作,切实发挥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的作用,全面提升我市远程教育站点管理和学用工作水平。根据温州市远程办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层站点实施“星级站点”分类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农村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718号),突出以农民得实惠为主线,以实施“星级站点”分类管理为抓手,推动远程教育站点的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化建设,努力使全市范围内所有村居(社区)远程教育站点(不含延伸站点,以下简称基层站点)都能正常规范运行,切实发挥作用,提升学用工作水平,为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带领农民群众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实施“星级站点”分类管理从20094月开始,对全市范围内所有远程教育站点实施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为每一个站点分别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力争到2011年底,全市所有远程教育基层站点全部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其中50%以上的基层站点达到三星级标准,20%以上的基层站点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2009年的目标是:全市80%基层站点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其中30%以上的基层站点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5%以上的基层站点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

三、具体标准

“星级站点”标准按照组织领导、硬件设施、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学用组织、群众满意度等六个方面进行。各个星级的具体标准分别是:

(一)二星级站点(达标型):要求有远程教育组织机构,有专(兼)职站点管理员;有固定的播放室,配备电视机(或投影仪)和电脑,宽带网络连接顺畅(拓展型站点节目传送、播放正常),远教设备运行正常;有专门的远教设备管理使用规定和播放收看制度,管理员职责明确;播放室有标牌,各项制度上墙公开;无失火、失窃等安全事故发生,远教设备损坏后能及时修复;能正常开展学用活动,每月集中学习收看不少于1次,每月累积学用次数不少于10次(每次不少于0.5小时),学用情况有记录。拓展型站点只能参加二星级评定。

(二)三星级站点(标准型):在达到二星级站点标准的基础上,要求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管理员,实行AB岗制度,管理员能熟练操作远教播放平台及其他网络信息技术;播放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能容纳10名以上党员集中观看;配备电视机(或投影仪)和电脑,网络带宽在2M以上;播放室设置整齐规范,远教标识明显,各项制度按标准统一上墙;能经常开展学用活动,每月集中学习收看不少于2次,每月累积学用次数达17次以上,并能根据村民需要做到随时开放;学用工作有计划,每次播放前能及时向党员和村民预告;收看学习情况有记录、有反馈,并能根据党员干部和群众的需求,组织相关学用活动;当地党员干部和群众对站点管理和学用工作满意度在80%以上。

(三)四星级站点(示范型):在达到三星级站点标准的基础上,要求站点管理员中一般有一人为大专以上学历,操作技术娴熟,综合素质较高;播放室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上,能容纳20名以上党员或其他村民集中观看;有较好的远教设施条件,配备电脑和投影仪(或大屏幕电视机);每周集中学习收看不少于4次(可采取党员集中学习,分班、分类学习等形式),坚持开展“天天放、人人看”活动;远程教育节目信息每周进行预告;能充分利用远教设备开展“农民信箱”、“文化共享”、“信息查阅”等其他工作,拓展应用渠道,扩大学用效果;每年能结合远教工作邀请相关专家或科技人员现场开展专题辅导2次以上;当地党员干部和群众对站点管理和学用工作满意度在90%以上。

五星级站点在达到四星级标准的站点中筛选,要求组织领导特别有力,硬件设施条件特别好,管理制度特别完善,学用效果特别明显,群众满意度特别高。五星级站点的数量要严格控制,全市近期按不超过四星级站点总数的10%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规划。各乡镇(街道)首先要列出本区域所有基层站点的清单,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进行认真分析。要在认真分析每个基层站点组织领导、硬件设施、学用组织等方面现状的基础上,确定每个站点的工作目标。每个基层站点要明确总体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制订工作计划,提出工作措施,并报乡镇(街道)远程办审定。乡镇(街道)远程办要根据本区域内基层站点管理和学用工作现状制订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工作措施。各站点的工作目标要在当地公示栏中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分类管理,提升水平。按“星级站点”要求实施分类管理的重点是推进远程教育站点的规范化管理,关键是推进基层站点的学用工作。在实施分类管理过程中,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在四方面加以改进提高:一是努力提高硬件设施条件。要根据“星级站点”设施配备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存在问题的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更新,并设置基层站点硬件管理手册。二是提高管理员素质能力。要加强对管理员的教育培训,有条件的要积极选送到上级举办的相关培训班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三是提高教学组织管理水平。严格按要求组织好播放收看活动,同时还要积极创设载体,整合多方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用活动,提高站点设备的使用率。四是提高群众认可度和满意率。要加大宣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对远程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扩大远程教育的影响力,吸引越来越多的党员干部群众走进播放室,主动参与远程教育学用工作。乡镇(街道)远程办在实施“星级站点”分类管理过程中,要经常进行指导和督查,还可通过组织项目竞赛等形式,推动“星级站点”分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管理,从严把关。按“星级站点”实施分类管理,每年年初要提出工作目标和计划,年底对这项工作进行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进行认档定级。其中:二星级站点委托乡镇(街道)远程办进行督查评估,瑞安市远程办进行抽查把关;三星级站点也委托乡镇(街道)远程办督查评估,但瑞安市远程办将抽查其中50%以上站点;四星级站点由瑞安市远程办逐个进行督查评估,温州市远程办进行抽查把关。年终温州市、瑞安市远程办都将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抽查与验收,各个星级的站点都有一定的抽查比例。未达到工作标准的可降低一级档次,未达到二星级标准的重新列入次年度工作计划。通过督查与验收的星级站点,以通报的形式予以明确,并授予相应的牌匾。四星级以上站点由温州市远程办统一授牌,并在设备升级等方面给予优先。二、三星级站点由瑞安市远程办统一授牌。所有“星级站点”的评估结果要在乡镇(街道)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星级站点”要实行动态管理,并从严把关。根据每年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有明显进步、达到上一星级要求的站点可以提高星级等次,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站点要给予黄牌警告,对经警告仍不整改的站点要降低或撤销星级等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星级站点”分类管理工作,把他纳入党组织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以实施“星级站点”分类管理工作为契机,扎实推进远程教育站点规范化建设和学用工作。各乡镇(街道)远程办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远程教育“星级站点”分类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星级站点”分类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别联系一个“星级站点”单位进行具体指导。

(二)示范带动,以点带面。各乡镇(街道)远程办要对辖区内所有基层站点进行全面排摸、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出本地远程教育“星级站点”分类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要从四星级以上站点中,确定省、温州市和瑞安市级远程教育学用示范点培育对象,建立培育对象名册,跟踪指导促其成长和提高。

(三)督查考核,狠抓落实。要把远程教育“星级站点”分类管理工作情况列入对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居(社区)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之一。远程教育工作不扎实、使用率低、群众反映差的基层站点村党组织负责人和管理员,不能参加各级各类的评优评先。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切实加强对“星级站点”分类管理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市远程办也将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查,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总结经验,及时推广。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各地在远程教育实施“星级站点”分类管理工作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对作用发挥明显的“星级站点”以及在实施分类管理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生动事例,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远程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街道)2009年实施“星级站点”分类管理工作目标和计划请于520日前报市远程办(邮箱:ra345@163.com,电话:65825100),具体报表样式可从“瑞安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www.rayj.gov.cn)”(链接:关于近期做好表格上报的通知)的“附件”处下载 。

瑞安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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