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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瑞安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瑞远教办〔2008〕4号 各街道党工委,各镇、乡党委: 现将《瑞安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瑞安市农村党员干部 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瑞安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真实反映全市远程教育工作状况,展示最新成果与亮点,进一步营造远程教育工作浓厚氛围,促进各乡镇(街道)信息交流与经验共享,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要求 信息工作要围绕远程教育年度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及临时工作进行,及时反映各地远程教育工作动态及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办法。远程教育信息要及时报送,内容充实,突出创新性、前瞻性。采用的报送信息将整理成简报,上报市远程办领导并下发到各乡镇(街道);优秀的信息将被推荐报送至省、温州市远程办或作为外宣素材。 要加强在新闻媒体上的宣传报道工作,提高远程教育在群众中的认知度和形象。 二、考核标准 根据评分标准,对各乡镇(街道)上报信息进行计分。全年累计积分作为各乡镇(街道)远程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纳入远程教育工作考核范围。 (一)评分标准 1.瑞安市远程办简报采用 ①专题信息 每条3分 ②简讯、动态 每条1分 ③综合信息 2—3分 2.瑞安市委办《瑞安信息》、瑞安市委组织部《组工通讯》以及瑞安各大新闻媒体采用 ①专题信息 每条4分 ②简讯、动态 每条2分 ③综合信息 3—4分 3.温州市远程办简报采用 ①专题信息 每条5分 ②简讯、动态 每条2分 ③综合信息 3—4分 4.温州市委办《温州信息》、温州市委组织部《组工信息》以及温州各大新闻媒体采用 ①专题信息 每条10分 ②简讯、动态 每条5分 ③综合信息 6—8分 5.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远程办单位刊物和省级新闻媒体采用 ①专题信息 每条20分 ②简讯、综合信息 每条10分 6.中央办公厅、中组部、全国远程办和国家级新闻媒体采用 ①专题信息 每条60分 ②综合信息 每条20分 (二)考核办法 1.每年对全市远程教育信息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公布各乡镇(街道)信息得分情况。 2.各乡镇(街道)全年被温州市远程办采用的信息必须达到1条以上。 三、奖励办法 1.每年考核后,按得分的情况经综合考核分别评出5名乡镇(街道)远程教育信息工作达标先进单位和10名达标单位。 2.根据各乡镇(街道)远程教育信息员的工作情况和工作实绩,确定年度先进个人10名。 3.根据各乡镇(街道)远程教育信息工作情况和全年考核结果,给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一定奖励,并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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